本分


(傳十二13)「這些事都已聽見了,總意就是敬畏神,謹守祂的誡命,這是人所當盡的本分。」

(弗六20)「我為了這福音的奧秘作了帶鎖鏈的使者,並使我照著當盡的本分放膽講論。」


保羅一生對主耶穌盡忠職守,從不違背主的吩咐,也沒有逾越主的規範,在神面前安於本分,在教會裡安分守己。所謂「本分」就是指我們當盡的責任和義務,對保羅來說,他的本分並不是一般受薪僱員的職分,也不是身為國家公民的義務,而是神對他的召命,是從上而來的天職,是造物主對自己悉心的設計和獨特的旨意。謹守盡忠於神賜給我們的本分,就是對神的順服和信靠。


梅頓(Thomas Merton1915-1968):『樹作為樹便把榮耀歸給神。因為安於神指派的本位就是順從神。可以說,就是「贊同」神造物的愛……所以一棵樹安於做一棵樹時就是效法神……假如樹要學效一樣神從來沒有想它做的東西,樹就少一點像神,所以它歸給神的榮耀也少了一點。』[1]


當一棵樹安於成為一棵樹,努力地做回自己,就是遵從神對它的旨意,喜悅神所賜予的本分,接納神對它的愛,如此神就能因著這棵樹而得著榮耀。然而,人又如何做回自己?人比樹要複雜得多,樹只要遵循著自己的本性生活,按照神所設計的成形、生長和歸類,跟從四季開花、結果和落葉,順應自然,就能履行它的本分,樹不會隨己意改變其存在目的和意義;可是,人要做回自己,就是成為神所創造的我,卻絕不是如此容易的事。


神賜給人有自由意志,所以人有自由決定選擇去做自己,抑或不做自己,而人性裡存在的野心、驕傲、自私和嫉妒,常常拉扯著我們遠離本分,圖謀跨越神所定的界限。我們每天都在掙扎中糾結,究竟要不要做自己?要不要順從神?而當人決定要在神面前做回自己,我們就需要立下決心,努力地做好自己。


不過,人往往喜歡成為別人心目中的自己,以別人欽羨的目光和動聽的讚語作為食糧,於是我們都成為了隱藏、掩飾和偽裝的專家,每天以假我示人;同時,人亦喜歡成為自我私慾的形象,強逼自己戴上精英的外觀,活在虛幻和妄念之中,可悲的是如此的自欺及自我麻醉,並不能帶來真實的滿足、平安和喜悅;人渴望真實,追尋真相,但卻又喜歡向別人說謊言,戴上不同面具欺哄人。因此,我們不可能靠著一己之力做回自己,唯有神才能使我們回歸真我。


我們做回自己的目標不是為了別人,也不能照著私意隨心縱欲,而是要竭力重尋神創造的我,甘心領受神在我身上的獨特計劃,順服神對我的召命和旨意,這就是我們當盡的本分。



[1] 梅頓著,羅燕明譯:《默觀的新苗》,(香港:基道,2002),頁2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