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羅文化的宗教影響(一)


當我們看《新約聖經》時,普遍會以現代的觀念或價值觀去閱讀,除非我們有第一世紀人民生活文化的資料,否則我們較難用當時讀者的背景來閱讀。隨著華人神學的發展,現今基督教出版了不少有關《新約聖經》的背景資料,幫助信徒可以嘗試以第一身的角度來理解聖經。

「希羅文化」這一詞彙,是希臘文化與羅馬文化的縮寫。在主耶穌時代,雖然是羅馬帝國的凱撒奧古斯都(又名屋大維)(路二1)執政,已經不是希臘皇帝掌權,但因為羅馬帝國是繼承和吸納了希臘文化,兩者十分相近,所以學者們會將兩者結合一起。以宗教為例,希臘的宙斯(Zeus)是眾神之首,羅馬帝國沿用這神明,但將其名稱改為朱比特(Jupiter);又例如羅馬帝國將希臘的雅典娜(Athena)改名為米娜瓦(Minerva);阿蒂蜜絲(Artemis)改名為黛安娜(Diana)等等。[1]

在「希羅文化」裡,宗教對民生的影響力是住在香港的我們較難理解的。希羅時代在城裡的宗教可以影響那城的文化、經濟、政治和居民生活。舉例來說,保羅到以弗所傳福音時(徒十九21-41),當時的以弗所居民大部份都是依靠亞底米女神為生,包括在亞底米女神廟宇工作的宗教從業員、廟宇裡的行政人員及事務員、製造亞底米女神像的手工藝生意。而依附亞底米女神的工作,還包括眾多由外地專程來拜祭的信眾,他們同時是遊客,會帶旺以弗所城的旅館業、餐飲業、市場/市集買賣、借貸活動、社交和文化等等。以弗所政府還會鑄造亞底米女神通用錢幣(可用作交易的),以及制訂與亞底米女神相關節令曆法,亞底米女神的節慶活動可帶來城市豐厚的利潤和稅收。[2]

若要在香港找相似的例子,或者就像現今的基督教和民間信仰(道佛混合)對香港民生、辦學、經濟、旅遊、買賣和相關行業等有著重要影響。基督教和民間信仰主導了香港很多的節慶活動,包括基督教節慶有每週主日、聖誕節和復活節;與民間信仰相關的節慶有農曆新年、清明節、佛誕、端午節、中秋節和重陽節。我試舉一個誇張的例子:假若有一天,一位外地人來香港傳其他獨一神明的宗教,而且帶領超過四份一港人相信他的獨一神明,這四份一信眾不再去教會/廟宇,不再參與本身有的宗教節慶,不去基督教/佛教/道教學校讀書或任職,他們將自己的資金放在他們的宗教上,開始新的祭祀敬拜。若真有這事出現,我們可以想像到整個香港會進入一個混亂及轉型的狀況,新的宗教將會改變很多人的生活習慣,我們可能為了生活,就算不信那個新的宗教,也可能因為要生活而轉型到新宗教相關的行業裡工作。不過,對於希羅時代的人來說,轉行業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,甚至是等於失業。失去賺錢方式的他,家中的妻兒、親屬和奴僕會變成為別人的奴僕,被買去不同的地方。

當保羅去以弗所城傳福音時,福音的傳入正影響以弗所居民的生活習慣、經濟貿易和工種的轉變。所以,城中居民因信仰、工作、收入等等現實的緣故而起來反對保羅等人,引起大擾亂。福音的意思是好消息,但對於當時依靠亞底米女神為經濟核心的以弗所人來說,就不是一件好消息了。

在我們閱讀《新約聖經》時,越是了解「希羅文化」,越讓我們找到經文中各個人物的困難和掙扎,這有助我們代入經文裡,穿越歷史與他們一起經驗上帝的保守和帶領,從而認識上帝,更幫助我們在現今的生活中依靠上帝去生活。



[1] 黃錫木、孫寶玲、張略:《新約歷史與宗教文化導論》,黃錫木、黃浩儀編(香港:基道出版社,2002),171-172

[2] 黃錫木等:《新約歷史與宗教文化導論》,173-17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