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所理解的奉獻
「少種的少收,多種的多收,這話是真的。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,不要作難,不要勉強,因為捐得樂意的人,是神所喜愛的。神能將各樣的恩惠,多多的加給你們,使你們凡事常常充足,能多行各樣善事。」哥林多後書9:6-8
筆者在這裡預祝大家聖誕快樂,新年蒙福。
新曆新年過後,教會大樓的維修工程將好快展開。同時在教會的運作上也有很多的變動來配合工程的開展。感謝天父為我們預備了牧執團隊、辦公室同工和不同恩賜的弟兄姊妹,彼此眾志成城地籌備應對在維修期間教會大樓因應需要作出的變動,例如尋找崇拜的地方、整體工程的構思、從新安排各項教會活動和服侍等,藉此維持教會如常的運作,讓弟兄姊妹繼續每周對神獻上敬拜和讚美。真的非常感謝他們默默的付出。
另一感恩的事,風聞不少弟兄姊妹因著教會大樓今次維修費用頗為龐大(預算超過一千三百萬),願意在金錢的奉獻上出一分力,盼望能夠在教會的財政上加以支持。這份心意教筆者非常感動。
當筆者想到這件美事,我想到保羅在奉獻上的教導和衛斯理約翰對基督徒錢財運用的教導,悄悄分享如下。
上述的經文是描述保羅因馬其頓眾教會對耶路撒冷教會遇到困難(旱災)時而作出奉獻後的一些教導。奉獻的心意最重要的是甘心樂意:“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,不要作難,不要勉強,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”。保羅認為奉獻的對象雖然是當時的耶路撒冷教會,但奉獻的原因在於回應主耶穌基督豐盛恩典的回應行動。在林後第八章,保羅對捐獻所本著的原則有3項的提出:(1)哥林多教會應效法耶穌,祂為人甘心成為貧窮的;(2)捐獻當各盡所能,不在乎多少,因為神所悅納的是施捨之行,而不是施捨之量;(3)各教會的經濟需均平,不要有人富裕,有人不足(參出十六18)。而且,在上下文中,保羅也沒有設定奉獻的目標,唯一的目標可說就是各人在主裡的感動,然後甘心樂意地如實回應,多少不拘。因為擁有萬有的神—主耶穌基督要求我們是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,祂必供應教會一切所需的(太6:26-28,31-33)。這種對神信心的挑戰,也給了我們同樣的挑戰。
另外,衛斯埋約翰在他的一篇宣講基督徒如何運用錢財的講章內容中,他分享了三點在運用錢財上很值得深思的提醒:(1) Gain all you can (盡力去獲得);(2) Save all you can (盡力去儲存);(3) Give all you can (盡力去付出)。簡單來說,第一和第二點是以聖經的教導來在自己的崗位上努力工作,以榮神益人,兼保護自己身體和靈魂的原則下來賺取和儲蓄,為的是可以“盡力去付出”。衛斯埋提醒我們信徒在世的角色只是管理者,一切的所有權都是神所擁有的—神的物要歸回神。從他的宣講中,可歸納四點原則。(1)首先供應自己的所需;(2)再供應給自己的家人和僕人;(3)向教會一家行善;(4)最後仍有餘剩,可向眾人行善。在衛斯理的眼中,似乎對自身和家庭的需要是放在金錢運用的優先考慮,然後再是對外的付出。當然,衛斯理對運用金錢不是以滿足過分的慾望的向度而言。反之,剛剛足夠和合宜的納取就是信徒所要追求的。再者,衛斯理還教導我們當我們在運用金錢上遇上疑惑時,如何在禱告中尋求上帝指引。他也列舉了四個考量方向:(1)我是按照自己的身份來用這些錢嗎?我用錢的時候,不是以物主的身份,而是用管理我主財貨的身份嗎?(2)我所作的是順服聖經的話嗎?(3)我能以這種行為、花費,作為藉耶穌基督獻給神的祭物嗎?(4)我有理由相信這個行動能在義人復活時得到報答嗎?衛斯理認為經這些考慮和禱告之後,我們便可清楚在錢財運用上得到該行的指引。[1]
不論從使徒保羅或是衛斯理約翰的教導中,我們都可以看到在一切善行的行動都是為了效法神和榮耀神。我們應時刻保持專注在神的身上,而不是事工,不是有多少的奉獻金額,更不應只追求事工的成功而忘記背後給予事工成功的上帝。世上的一切都是神給予我們的[禮物][2],這些禮物不是用來定義我們的身份,而是用來榮耀神。若果納取這些禮物可以榮耀神,就納取;若捨棄這些禮物可榮耀神,就甘心順服地捨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