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徒皆祭司?


在浸信教會中,相信對「信徒皆祭司」這詞並不陌生,甚至將「信徒皆祭司」列入浸信會的特色之一。然而,我們又是否真的明白這詞的真正意思嗎?

 

「信徒皆祭司」這神學概念最早出現於中世紀的宗教改革時期。當時羅馬教廷的權力相當大,教廷內由上而下屢出敗壞、弄權、淫亂、斂財等案例隨處可見;聖職人員更會扭曲真理以騙取信眾,藉此獲利。及至16世紀,在改教家馬丁.路德和慈雲理的帶領下,在德意志和瑞典推動宗教改革,高舉唯獨恩典、唯獨信心和唯獨聖經,回歸信仰核心的最基本,以推倒「教會以外無救恩」的教廷惡習。因此,「信徒皆祭司」這觀念是源自屬信義宗的馬丁.路德,究竟路德所指的「信徒皆祭司」與我們所認知、所踐行的,是否一樣呢?

 

路德堅持救恩是人人旨可得到的,這全是神的恩典,救恩不應只操控於聖職人員的手中/權勢之下。只要憑信心,所有信主的人都能得著神的赦免及與神復和。救恩是不需要透過修士或中間人才可得到。這是路德所提倡「信徒皆祭司」的重點。

 

雖然路德提倡信徒皆祭司,但他並沒有試圖廢掉牧職,也沒有否定在教會內擔任牧養功能的聖職人員,因為他們是被神呼召從事牧養工作和宣講神話語的。而且,路德所屬的信義或及後發展出來的路德宗,都同屬主教制的,正正反映牧職人員與信徒間職份的不同。

 

「信徒皆祭司」這概念完全出於聖經的教導。正如在出埃及記十九6中,神在西乃山與以色列人立約,應許他們會「作祭司國度(Kingdom of priests),為聖潔的國民」。既然眾以色列民皆是神的祭司,為何神又另立了亞倫及他兒子作祭司職份(出廿九1)呢?明顯地,亞倫家作祭司職份是神親自的選召,祭司的職份就是要在神面前供職,這是以色列百姓不能替代的。

 

而在彼得前書二9「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,是有君尊的祭司,是聖潔的國度」所指向的,「君尊的祭司」的原文βασίλειον ἱεράτευμα(royal priesthood)與《七十士譯本》中出埃及記的「祭司國度」是同出一詞的,意即「祭司的任務」而不是職份。不過,縱使信徒有不同的職份,正如保羅提到神的子民中有使徒、有先知、有傳福音的、有牧師和教師,各人肩負不同的職份,在神眼中這些職份是沒有高低優劣之分,為的是要成全聖徒,各盡其職,建立基督的身體。

 

耶穌基督已親自成了我們的中保,透過祂的生命、死亡和復活,致使我們可以坦然無懼地來到神的施恩座前,毋須透過中間人,我們可以直接向神呈獻活祭,並履行信徒的職責,以禱告、敬拜、見證、服事為念,以活出一個祭司的群體。

 

弟兄姊妹,「信徒皆祭司」所指向的是「祭司的任務」,即是我們要「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。」讓我們一同履行這祭司的職責,並各盡其職,一同建立基督的身體。